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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惰性气体作为保护气体,需要注意惰性气体有窒息的风险。因此,对外壳宜附加适当的警告。另外,在打开门和盖之前应采用适当方式吹洗外壳清除惰性气体。
在外壳进气口处保护气体的温度通常不应超过40℃。在特殊情况下,可允许较高的温度或可要求较低的温度。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外壳上标出温度。有时还应该考虑如何避免因温度升高而影响电气元器件工作,或温度过低而出现凝露或结冰现象,以及温度离低交替变化引起的“呼吸”作用。
保护气体应是非可燃性的,以确保在正压外壳内不会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保护气体的化学特性应不会因自身的化学特性或所含杂质而降低防爆型式的保护效果,或严重影响正常运行和内装设备的完整性。
保护气体的密度应与空气的密度相比较,以确定进气口和排气口的位置。如果保护气体密度大于空气,进气口应位于上部,排气口位于下部;如果保护气体密度小于空气,进气口应位于下部,排气口位于上部。
如果正压外壳包含内置系统,需要根据内置系统释放的物质性质来选择保护气体。例如,如果内置系统释放的是可燃性气体,且它的爆炸极限上限UPI≥80%,则保护性气体只能是空气;如果内置系统释放的是易燃性液体,则保护性气体只能是惰性气体。
因此,在选择正压保护气体时,需要综合考虑气体的可燃性、化学特性、密度、窒息风险、温度以及内置系统的性质等因素,以确保正压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